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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应当由谁提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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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一、有权认定工伤吗

无权认定工伤。工伤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每个部门的职责都是不一样的,属于审判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不能履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工伤是在非法用工的情况下怎么认定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时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三、工伤认定是怎么进行的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

3、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发放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1—10级伤残者,由负责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工伤证》,交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保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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