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诊治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生活费是工伤待遇的一种,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申请时限内应当提供生活费,不需要提供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1. 《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诊治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用人单位发生劳动者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
3.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责任争议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工伤人员的休假,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