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有: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
3、执行期间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
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并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恶意转移财产,也就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恶意转移财产是怎样界定的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3、执行期间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是怎样界定的呀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3、执行期间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应当如何定性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3、执行期间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如何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债权人可以向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