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
以北京市为例,缴纳停车费有一定时间,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停车费应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缴纳,最长缴费期限为30日,逾期未缴费的,依据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市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北京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系统已经和交管系统连通,可以及时向停车人下发电子停车费催缴短信,未来北京还将研究将不缴纳停车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一、停车收费的停车费封顶规定
停车费属于市场调节,没有具体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而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可针对停车费一事进行商议,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及责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二、路边停车收费可以避免吗
对于路边计时费没交算是违章行为,“处罚决定书”出定后的15天内需要缴纳罚金,逾期未交会产生每天3%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原罚金的一倍。年审前应处理车辆的违章记录和缴纳相应的罚金,否则是不能通过年审的。当然也不是所有路边停车收费逃逸都会产生后果,对于路边并没设有收费牌、禁止停车标志的,并且划有停车线的都是可以停车的。而小区路边的公摊车位,物业也是无权收费的,存在收费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也可以找物价局或房管局进行反映。根据《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是需要收费的,以“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41条之规定,对于欠费行为按以下标准处罚: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次(含)以下,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下的,处2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6至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1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
在本市各区发生的欠费行为按行政区单独计算,同一车辆在多个区产生欠费行为的,由欠费行为发生地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分别进行催缴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