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仔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判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效力

如何判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效力

来源:融仔情感

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可确定为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可确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有纠纷的能否转让

债权有纠纷的能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七十九条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第103条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

(3)民间借贷纠纷

(4)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5)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6)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