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备好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到村委会综治办说明来由,工作人员会拿出综治办,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3、上身份证及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到本人户籍地派出所,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4、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镇综治办;
5、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综治办。
一、犯罪记录,无论多少年都不可以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国家机关会作相应封存和保密;
2、除此之外,暂时没有全国性的前科消除制度。
二、开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总而言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带上个人的资料以及之前填好的表格,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查看档案后进行开具。
一、无罪证明在哪里开
无犯罪史证明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对于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两种方法:
一、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其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查复核时,出具证明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